文明行为公益广告|文明生活⑥
发布时间:2025.03.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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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民应当文明生活,自觉遵守下列规定:
(六)不私自占用房屋共用设施、场所。
——《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
第二章:文明行为 第十四条
来源:文明贵州